作者/葛倫.麥當諾
前 Spotify 數據專家深度解析葛倫.麥當諾(Glenn McDonald)研究分析 5 億的 Spotify 會員數據,探索了數據告訴我們關於音樂和我們自身的祕密!
作為個人化推薦功能與音樂體驗創始人之一的他,以風趣明快的筆調,結合深厚的科技知識,從文化歷史、工程技術到音樂類型的劃分,深入剖析串流平台與演算法如何在短短 20 年間重塑我們的聆聽習慣。他用他對音樂的無限熱情,精闢且透徹地分析推動音樂產業變革的種種核心議題。
以下摘自葛倫.麥當諾所著《串流音樂為何能精準推薦「你可能喜歡」:從演算機制、音樂經濟到文化現象,前 Spotify 資料鍊金師全剖析》第八章〈紅髮艾德拿了我的錢〉。
從「播放比例制」與「使用者中心制」的分潤機制比較;在串流權利金分配計畫裡,公平性這個假設性概念的個體經濟學意涵。
紅髮艾德(Ed Sheeran)在 Spotify 歷史上是累計播放次數的第二名,對此我個人的貢獻來自於我意外地迷上了他的那首〈山丘上的城堡〉(Castle on the Hill),所以其累計超過 10 億次的播放次數裡,我也出了份力(這還只是一個平台的數字,雖然 Spotify 確實是紅髮艾德的大本營就是了)。
我同樣欲罷不能的還有熱門歌曲的翻唱,而其中一首〈山丘上的城堡〉我很喜歡的版本,演唱者是韓國的翻唱歌手 J.Fla,她論名氣自然比不上紅髮艾德,但她翻唱的很多歌,包括〈山丘上的城堡〉在 Spotify 上都至少有破百萬的播放次數,所以看來她要吃翻唱這行飯名氣還是夠的。
要是你對此心存懷疑,你很可能會持有三個常見、聽起來合理但與事實不符的理論,關於你付的訂閱費用是如何流向從事音樂創作的藝人:
-
錯誤理論一:藝人沒拿錢。這是錯的。任何一家大型音樂服務平台都會把七成左右的營收拿去付權利金,留下大概三成。這種賺頭略小於 Apple 在 iTunes 下載時代那 35%的利潤,更遠遠比不過黑膠、 CD 的壓片廠、經銷商、唱片行合計有營收 55%的利潤。串流授權合約真就是這麼寫的,收益即是按比例來計算,所以串流平台賺得愈多,他們付出去的權利金也愈多。平台業者如何營運與潛在獲利,看的就是他們如何利用那剩下的 30%。
-
錯誤理論二:每一次串流都值一樣的錢,所以藝人收到的錢就是固定單價乘以歌曲被串流播放的次數。這也是錯的,不然身為使用者的你就會變成聽得愈多付得愈多,而訂閱制同樣不是這樣運作的。
-
錯誤理論三:串流平台業者拿了你的錢,你聽音樂,然後業者把你的錢分給你聽過的藝人。這是三種理論中最好的一種,因為這在理論上確實行得通,而且你就算一直抱持著這種想法,也不會對你自己產生什麼樣不好的後果。但錯就是錯。放眼音樂串流訂閱市場,多數主要業者的分潤其實是透過一個相對簡單的數學計算:業者把整個月下來,從所有使用者賺的所有錢放進一個大水庫,然後再根據當月實際的串流表現進行分配。這種做法名為播放比例制,英文叫 prorata,其中 pro 在拉丁文裡的意思是 professional,代表平台業者「很專業、很厲害」,而 rata 的意思是「不用把四億份請款單都印出來」(編按:pro 在拉丁文裡的意思是「按照」,而 rata 是「比例」,作者行文是在開玩笑),而這對應的是那種你個人所花的錢直接分配給你所聽藝人的模式,正式名稱叫「使用者中心制」,而使用者中心制的英文是跟拉丁文毫無關係的 user-centric,主要是其支持者希望名稱簡單易懂。
仔細想想,你可能會意識到一件事:假設你訂了一家串流服務,然後你一個月下來只聽了 J.Fla 翻唱的〈山丘上的城堡〉這一首歌,而且只聽了一次。但即便是這樣,J.Fla 可能還是沒辦法拿到你 10 美元月費中的 7 美元。
在播放比例制之下,你可以很有自信地把可能兩字拿掉,因為這 7 美元 J.Fla 確實拿不到。你付的錢不會直接從你手裡跑到你聽的藝人那裡。你個人的播放次數也會被放進全平台的總播放次數裡計算。
所以如果某個平台有一億個 10 美元方案的使用者,每個人每個月能貢獻的分潤金額是 7 美元,那乘以一億人就是 7 億美元。假設本月這一億名使用者的平均播放量是 1,000 首歌,那麼總播放次數就是 1,000 億次,一次播放的價值就是 0.007 元。所以 J.Fla 不會因為你聽了她一首歌一次,就拿到七美元,那是使用者中心制裡才會有的假設狀況。實際的狀況是她只能分到 0.007 美元。你的另外 6.993 美元有其他的地方要去。
紅髮艾德相對之下,擁有 1,000 萬名粉絲使用者(1,000 萬是取個差不多而不會太過分的整數),且這些使用者都只聽他一個人的歌,一個月大概聽個 1,000 次(取個很客氣的整數)。這樣算下來就是 100 億播放次數,相當於當月總播放次數的一成,由此艾德便能分到該月分潤的十分之一,7,000 萬美元。
很多人斜眼看著這些人為設定的數據,但自己又沒有辦法像紅髮艾德那麼走運,隨隨便便就把錢給賺了,於是他們憤怒地下了個結論,認為是紅髮艾德把原本應該流向小藝人的錢都拿走了。更過分的是,艾德拿走的那十分之一分潤,裡面也有你的一份,但其實你根本不聽他的歌。所以這整個系統根本就是作弊、打假球,就是在服務有權有勢的人。就是因為有這種系統,艾德以外的音樂人才會窮到快活不下去。
大部分企業系統都是服務有權有勢者的作弊系統。但在此例中,系統的發明者並沒有辦法預判當使用者真正開始使用系統後,事情究竟會如何發展。正常的串流使用者大致上一個月播 1,000 首歌。要是你這個月聽了 1,000 遍 J.Fla,那就相當於 1,000 億次播放次數的 1,000 次,也就是一億分之一的播放次數。換算一下,她可以拿到 7 億美元分潤的一億分之一,也就是 7 美元。
從你身為聽眾的立場去看這件事,最簡單的思考角度大概會是這樣:你每在串流平台上播一次歌,就指定了一次播放量的分潤流向。如果你單月播歌的次數相當於全體使用者的平均值,那就相當於你指定了你全部月費的流向。如果全體使用者的月播放量都一模一樣,那就等於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聽歌選擇指定了自己的月費流向,誰也沒佔到誰的便宜,這時候不論平台採用的是播放比例制還是使用者中心制,結果都沒差。反過來說要是你的串流播放量低於平均,那就代表你的收聽沒有用盡月費。而要是你的串流播放量高於平均,那你額外收聽的藝人就會賺到那些沒有被人徹底用盡的月費。
所以從系統的角度觀之,如果你是聽歌聽得沒那麼勤的使用者,那你能控制的平台分潤比例就比較小,反之若你聽歌聽得比較勤,那你對平台分潤的影響力就會等比例放大。而由於大部分人的聽歌播放次數都落在平均值附近,所以實際發生的狀況就變成聽得多的人在越俎代庖地決定那些聽得少的人的剩餘月費該如何分配。
對公司內部的運作來說,這種播放比例制的做法比較輕鬆,反之若是得像使用者中心制那樣各別處理每個使用者的金流,那平台可就頭大了。在使用者中心制的架構下,唱片公司、藝人的行事動機會有點奇怪而醜陋:你不在乎你的歌迷聽了多少你的歌曲,但你倒是很希望你的歌迷不要去聽其他藝人的作品。假如你是 J.Fla,而你的一名粉絲整個月只聽了一首歌,重點是那首歌是你的,那到了月底的最後一天,你將說什麼也不希望他登入平台然後把別人的某張專輯整個聽完,因為那代表前一分鐘你還可以 7 美元全拿,而 38 分鐘後你按比例,只剩下 0.54 美元的分潤。
而當然你不會真的只聽一首歌,也不會是唯一一個聽 J.Fla 的人。就像大多數紅髮艾德的粉絲也不會只聽艾德的歌。
但不同的聽眾確實會有不同的串流收聽量,也因此播放比例制與使用者中心制確實代表了兩種不一樣的分潤動態。整體而言,如果聽得較勤的樂迷聽的是比較紅的藝人,那麼比起使用者中心制,播放比例制就會在經濟學(與社會學)的意義上更呈現一種「累退性」的狀態,也就是拔較不紅之藝人的毛去堆疊較紅藝人的財富。反之若聽得較勤的樂迷更愛聽那些沒那麼紅的藝人,那麼播放比例制就會偏向「累進性」,也就是從大咖藝人往較小咖藝人的方向進行財富重新分配。
而由於艾德的粉絲比較可能是播放量低於平均的那一群,而小咖藝人的粉絲比較可能是播放量高於平均的那一群,因此一來一回,整體的現實就是在目前的播放比例制運作下,紅髮艾德並沒有多拿了我們的錢,反而是我們多拿了他粉絲想給他的錢。
(本文及圖片摘錄自葛倫.麥當諾《串流音樂為何能精準推薦「你可能喜歡」:從演算機制、音樂經濟到文化現象,前 Spotify 資料鍊金師全剖析》,木馬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