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曲創作人一直是支撐著音樂產業的重要環節,然而相較於業界中的其他架構,卻總是相當弱勢,並且受到極為不平等的待遇,在Blow之前的串流專題中,就有業界人士說明,透過唱片公司發行的專輯,一首歌的詞曲創作所得只有5.4%。在台北市的跨年晚會中,總共演出了七十幾首歌,然而著作權費卻只付出三萬五千元,於是,資深音樂人陳樂融、陳建寧、黃韻玲、彭季康等人發起的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正式組成,並由陳樂融出任理事長。
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起因在於去年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公布之後,引發音樂產業強烈不滿,創作者權益遭受嚴重影響,原先仰賴代理人制度生活的部分創作者開始反思,版稅所得應該多少?串流業者到底如何收費?到底能不能靠做音樂維生?獨立音樂人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支持系統?政府、代理制度到底能為創作者做什麼?
當意識到創作者與政府、社會之間沒有有效的溝通管道,也沒有完整的組織架構爭取權益時,工會組織因此促成,主要希望能健全台灣音樂創作環境,讓音樂人能安心創作、以此維生。
這是第一個由音樂人自主成立並也將由音樂人來運作的工會,宗旨如下:
1、促進音樂創作者的工作權
2、保障音樂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
3、提昇音樂創作的友善環境
4、建立合理的音樂付費制度
5、做為音樂創作者與政府之間的意見平台
6、推動喜愛並尊重音樂創作的社會氛圍
7、爭取音樂創作者所有應享的福利與聲望
8、以音樂創作結合各界資源打造真善美的社會
會員申請不限音樂創作類型,惟獨希望是以音樂為職業的專業工作者,對於職業的定義為「商業發行6首歌以上」。
提出會員申請之後會經過書面審查及理事會複審兩關,2015年12/31前入會免會費(500元),但須繳月費(100元)至年底,會員可申請勞健保投保。
若是不設籍在台北市或國籍非台灣的音樂創作人,只要雇主設在台北市即可加入工會,由於90%的主要唱片公司都設在台北,因此以職業發生地點為主,皆可入會。
第一任理事長陳樂融及成員在成立茶會上說明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要為音樂人謀福利、找出路及替政府搭橋梁,尤其要保障創作者權益,也希望未來能發掘人才,避免因唱片銷量下滑或人才外流等問題而選擇離開產業,期許能透過工會力量,讓創作者能真正達到「靠音樂吃飯」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