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回聲樂團柏蒼及1976阿凱暢談音樂人與串流平台間的愛恨情仇、滾石段書厚闡述唱片公司的立場,這回棒子傳到經紀公司代表—顏社老闆迪拉胖的手中,分享他對於串流服務和音樂產業現況的看法。
你可能沒聽過「顏社」,但是蛋堡、葛仲珊這幾個響亮的名字,總不會不認識。顏社可說是台灣近期最成功的嘻哈大廠,今年還跨界開了咖啡廳BEANS&BEATS,發展全方位的品牌精神。此次顏社老闆迪拉胖應Blow之邀,用嘻哈一貫的黑色幽默,傾述作為一個經紀公司頭頭不為人知的心情告白!(本篇歡迎嘻哈音樂人譜曲)
(文/迪拉胖)
串流音樂是不是大勢所趨沒人知道,我自己也是Spotify的愛用者,但看著每年串流業者給我的支票那一丁點的數字,就會覺得串流音樂很棒,和台灣的全民健保一樣棒,身為消費者我付的很少,得到的很多很開心,身為業者我會覺得可能先加入健保試試看,但也必須推出各種品質更好的自費服務來賺取更高的利潤,身為音樂人,我會覺得唱片公司已經夠討人厭了,但是至少還聽得懂我想要什麼,但是串流業者真的是另一個星球的人。
音樂人在這世界上有分各種量級,如果我今天簽的是Radiohead這種等級的藝人,這叫做現成的財神爺,廟宇收這種大佛,作為廟公所能收取的就只能是微薄的行政服務費用而已,更別提因為他們的加入會帶給廠牌和其他藝人有很大的好處,哪敢在他們的數位收入這種小錢上計較?
偏偏數位串流服務是靠報表算錢的,搞科技的不懂人情世故,這些重量級音樂人當然覺得你這間零售商少了我這個大牌子,還能算是一流百貨公司嗎?當然是要把我擺在一樓最好的店面,還得給我最好的拆帳優惠,我的條件和六樓賣熱水瓶的攤位一樣?免談。
至於唱片公司和音樂人的內部利益分配問題早在合約內容都簽好了,所以授權給唱片公司和串流音樂服務業者談條件;如果他們願意自己擁有自己的版權,找自己的律師和會計師和串流業者談,相信我,那才是串流業者最大的惡夢。
版權分配原則是上個世紀賣樂譜的產物,複雜到讓音樂人、老闆都懶得去仔細看,所以只要分到的錢好像夠多,從來也沒想過要好好細算一下分的公不公平。現在突然發現支票少了好幾個零,翻合約找律師來問卻有聽沒有懂,這叫做不透明。其實該把這套不合時宜的東西丟掉,搞個簡單有效的分錢辦法而已。音樂人的敵人不是串流平台,而是少根筋,看得懂版權分配的小孩大概會到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去串流服務公司上班,而不是很魯蛇的退伍三年了還待在家裡寫歌,或者是跟父母借錢說要開一家很屌的唱片公司。
串流服務業者對獨立音樂或者新興的歌手、樂團是否真的有幫助?我覺得沒幫助,串流平台只是一個方便的線上資料庫,就像讓一個小鬼住在國家圖書館裡面不鳥他,他看的永遠是哈利波特和海賊王而已,你要擺幾個文青正妹在他旁邊,讓他覺得知識就是力量可以把妹,串流平台才會是寶庫。對於一個消費者來說,他只知道每個月固定支出149就可以得到全部的音樂。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呢?當你只有十張唱片的時候,每多買一張唱片都是件值得好好研究考慮的事情,當你擁有全世界的唱片,每一張新唱片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很幸運的我躬逢其盛在一個大衰退的時代加入這個產業,所以從起點就沒感受過以前黃金年代油水有多好撈宣傳。當大唱片公司只會想著怎麼利用多年來的內容資產賺環保財,那,所以也沒想過怎麼把衰退的部份補回來。其實我一直期待這個行業的泡沫消散,大家別再打腫臉充胖子,花錢發專輯只是名片,拍MV和砸錢辦演唱會都是為了宣傳。音樂本來就不是必需品,是讓生活更有意思更快樂的奢侈品,奢侈品要花錢的,不能老是免費或者賠錢賣的。
畢竟Spotify的客戶以西洋音樂為主,對華語市場影響並不大,KKBOX如果加入ad-support模式肯定會是很大的災難,所幸目前也沒哪個音樂人或者唱片公司把串流音樂的收入當作是主要收入,這麼幹只是讓同業們提早死心而已。健保費再繳少一點有沒有人會反對?只有等到健保局快要破產大家才會緊張一下而已。這麼做的結果有幾個影響,第一是大公司會更趨保守,想辦法從自家發過的老東西裡面重複利用賺環保財,因為沒人願意投資新人,最好一個創作樂團裡面各個樂手從拍片到寫企劃到混音後製的第二專長都齊備更好。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好啊,讓音樂人們接地氣踏實一點,也讓千篇一律的發片操作手法有各種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