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新聞

【活屋十講回顧】田育綾談網紅為何要寫歌 阿飛西雅認音樂仍是傳統產業

6 月在 Legacy 舉辦的活屋十講,邀請到樂團阿飛西雅與台灣 PressPlay 總經理田育綾,希望兩組人暢談音樂市場的供需行為改變。開場,阿飛西雅的小花與田育綾分別搬出數據,探討全球各國接觸音樂、消費音樂的管道近年有何變化,譬如:日本至今仍是實體 CD 銷售的大國,而中國則在 2017 年,因為數位音樂消費的快速發展,被 IFPI 首度列入全球十大音樂市場的排名中,擺脫 2008 年被批評為盜版大國的惡名。

田育綾簡介了中國數位音樂的十年發展,起於幾項關鍵大事,如:2010 年百度 MP3 首度嘗試正版化,2015 年「最嚴版權令」的頒布,以及同時間,微信錢包、支付寶等「移動支付」系統在這幾年誕生、成熟。她自述當時她在北京工作,本來也習慣找網上的盜版下載,直到版權嚴格管理才漸漸導正觀念。並認為,中國數位音樂的消費習慣能夠養成,正是因為「移動支付」已經比起「購買盜版」更方便。你用手機花點小錢就能買到歌,何必要花寶貴的時間上網找免費載點?

田育綾
田育綾

網路使得搜尋、聆聽音樂習慣,較諸往常更分眾化、碎片化;嘗試討論音樂產業的未來者,總為此憂心。然而,阿飛西雅卻有看待這題的獨特角度。自認看很開的 KK 想反問:「你們會不會太希望有音樂產業了?沒有怎麼辦?」談產業前必得先檢視,你的產業想販賣的商品是什麼,可是音樂一但產出,就一定要是「商品」嗎?KK 認為,歷史上,為音樂帶來巨大變動的事件,只有 1920 年代錄音技術普及一事。它使得聲音可以被儲存,聽眾在「音樂現場」之外有了聽音樂的替代品。往後近一百年,錄音載體的更迭對 KK 來說都沒差,都是科技日常的變動罷了。

田育綾試圖回應 KK 的說法,提出音樂可以分成產品(商品)與作品,譬如:PressPlay 合作知名 YouTuber 異鄉人推出的歌曲就是產品。田育綾說,現在做內容生產不像過去一樣,可以專心做一種類型的產品就好,有餘裕花兩年的時間把企劃、宣傳、製作一步一步走。他們必須看藝人的流量可以收穫什麼產品,創造粉絲經濟。歌曲和短視頻一樣,都是粉絲經濟體系中的一種產品。而對藝人而言,他可以從自己的才華面向決定要畫多大的內容版圖。

阿飛西雅小花與KK
阿飛西雅小花與 KK

田的話讓 KK 想起,她曾問工研院的朋友最近在聽什麼歌,那位朋友回答她〈PPAP〉。KK 聽了這首歌後,直覺認為這根本不是音樂,只是一堆音效配上表演。如果網路帶來什麼重要改變,就是讓大家以為這樣的作品可以稱作「音樂」。數位化似乎不在阿飛西雅經營策略裡,即使有觀眾當場嗆說阿飛西雅的音樂不賣,是因為不好好經營社群網路,小花仍淡定認為自己在搞的是傳統產業——樂團在台上彈吉他給觀眾聽;表演場地數票、數人頭、看報表、繳水電⋯⋯這些都是傳統產業在做的事,他最後仍堅定地相信:「(網路)流量本身並不會產生產值。」



avatar

作者 / 阿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