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新聞

第32屆金曲獎開始報名 部份獎項更名及修正資格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昨(4)宣布第 32 屆金曲獎報名須知,自 109 年 12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5 日間受理報名,凡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行之作品均可參賽;另外,「特別貢獻獎」推薦時間則至 110 年 5 月 7 日止。

本次部分獎項定義及報名資格稍有更動。首先,不少人困惑的「最佳演唱組合獎」,原先定義為「二人以上且以組合型式發表音樂作品之演唱組合」,本屆新增了「不限於單一主唱、合唱或重唱等表演形式」的條件說明。在報名條件方面,本屆「最佳演唱組合獎」、「最佳樂團獎」皆需具備至少三首單曲(含三首)才具資格。

此外,部分獎項修正了名稱。依據 108 年「國家語言發展法」對於國家語言的定義,同時為吸引國內外優秀音樂人報名,打造國際音樂獎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參考音樂串流平台之分類,修訂獎項名為「最佳華語專輯獎」、「最佳華語男歌手獎」、「最佳華語女歌手獎」;考量音樂影像載體越趨多樣,「最佳音樂錄影帶獎」也將更名為「最佳 MV 獎」。

第 32 屆金曲獎頒獎典禮將於 110 年 6 月 26 日舉行,請各報名單位詳閱金曲獎獎勵要點暨報名須知,在完成網路報名後,於期限內將參賽作品送交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對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2)2375-8368 分機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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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吹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