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公案樂團於日前發表單曲〈子魚〉MV,以紀念一年前「周子瑜國旗事件」,但有感而發的創作,卻激怒眾多 TWICE 歌迷,認定這項舉動是針對周子瑜的攻擊性行為,進而透過社群網站留言,對台北公案加以撻伐譴責,此事也讓台北公案樂團全數截圖,自己寫了一份假新聞稿發布於樂團官方網站。
曾獲 2014 年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海洋之星獎」的獨立樂團台北公案,為紀念周子瑜國旗道歉事件屆滿一周年,於今年一月發表以此事件為靈感的作品〈子魚〉,並搭配上由拾叁樂團小寶精心以手繪原稿創作的 MV,開放樂迷們 24 小時內免費下載。但是此一舉動卻在周子瑜所屬的 TWICE 樂團歌迷眼中非常不是滋味,許多周子瑜粉絲認為,台北公案作品不但帶有攻擊周子瑜的惡意,所使用的歌名「子魚」更是當初中國網友撻伐周子瑜行為,給當事人取的貶意綽號,便湧入台北公案的粉絲專頁留言抨擊。
網友表示,「周子瑜國旗道歉事件」,是一個不愉快的往事,不應重提,強調這樣的行為如「在子瑜和粉絲們的傷口上撒鹽」,甚至將樂團比擬為引爆該事件的知名藝人黃安。
而台北公案將留言內容全數截圖,整理公開留言性者姓名放在文章中,警告意味濃厚。但文末也提到「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台北公案也邀請感到氣憤的網友,閱讀這首歌的歌詞以及相關內容,以便釐清誤解、化解不滿的情緒。」希望像憤慨的網友們能諒解〈子魚〉創作並非出於惡意。
近期網路聲討爭議事件頻傳,包括「梁思惠臉書刪留言」事件,網友留言抒發情緒,往往招致不必要的後果。若相關文字、圖片有涉及侮辱、散播不實謠言皆有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其中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最多59天)或最高 300 元罰金,而散播不時謠言予公眾的誹謗罪,最重甚至可處以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附帶民事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