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文章,想了二天,還是決定要靠北一下。
我很好奇,在寫這篇批判鋒利的文章之前,作者是不是有在現場?很不巧,阿妹、兄弟本色、蘇打綠,我剛好都有在,甚至中間的 Madonna、伍佰、金曲獎… 等等,我也在。所以我想,我回覆一下他的文,應該不算太過分。
小巨蛋打從一開始就是設定為「多功能體育館」,多功能到哪些呢?這在小巨蛋的官網的簡介,寫的很清楚,裡面的介紹,多次提到可以辦演唱會、音樂會、大型集會。不要說得好像,這場地不是蓋來辦演唱會,是演藝圈、是藝人們,硬要來這邊辦演唱會一樣。
至於體育館不是設計來給大家跳,這種話也信的話,那我也真不知道體育館要拿來幹嘛了。(有幾樣運動不需要跳?我想到的只有撞球了…是要改成撞球館嗎?)
那政府蓋了一個號稱可以辦演唱會的場館,收了租金,結果不知道是因為蓋得不好,還是後來挖捷運的問題,在捷運通車之後,竟然小巨蛋裡的觀眾跳動,說會造成「松山區中華里」的房子振動,因此就訂下一個振動值 63dB 要罰款的規則。
我想我跟我身邊同溫層的人,大多覺得小巨蛋收了場租,也拿了罰款,
應該設法去改善振動的問題,沒人想要打擾附近居民。而且,不是噪音問題,是「原本沒有的振動問題」。至於作者說一場演唱會主辦收了不只30萬,30萬罰金怎麼改善防震問題。
首先,小巨蛋租金標準在官網也有,演出日一天場地費,連水電清潔費,就超過 200 萬。
一場星期六的演唱會,通常星期一二就會進場搭台,通常結束連夜拆要拆到星期日中午,這樣一場演唱會的場地租金成本,大家可以試算看看,一場演出小巨蛋前後到底收了多少錢,如果真有振動問題,是不是該拿些錢出來做點事來改善。因為不管是捷運通車的問題,還是小巨蛋的問題,這二個主管單位不都是北捷公司嗎?
另外,現在要做的,不是防震,是「抑振」,不要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令人吊詭的是,阿妹、蘇打綠,這二場振動問題,出來在媒體上說話的都只有中華里夫婦,下跪的那個就是里長夫人(編按:丁宜庭女士)。而中華里辦公室的地址是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145 巷 23 弄 1 號, 我真的很好奇,距離小巨蛋比較近的地方,像是斜對角的 IKEA、正對面的環球唱片, 為什麼感覺不到里長夫人說的振動感覺? 只有里長辦公室附近有這麼強烈的感覺?
我真的很好奇,距離小巨蛋比較近的地方,為什麼感覺不到里長夫人說的振動感覺?單純以科學角度,能量波傳遞的理論,這是我很難理解的部分。真希望有機會能去他家測測看,到底振動有多大。我也很好奇從阿妹到現在,小巨蛋有在小巨蛋本體、屋頂、中華里多處放置振度檢測儀器嗎?有用科學的方法檢測到底這些振動,跟小巨蛋觀眾的跳動有關聯性嗎?
至於作者說到軍隊過橋的那段,看似有理,但認真思考就覺得牽強。軍隊齊步斷橋最有名的就是拿破崙入侵西班牙的斷橋故事。那是在 19 世紀初,距今超過一百年,且是一座鐵鍊吊橋。也因為這件事,從此東西方各軍隊過橋改為便步走(編按:流言終結者 2004 年第二季第 12 集即有探討「行軍踏斷橋」)。打過鼓的人都知道,正常的方式打鼓皮共振會很久,那貼個膠帶,或是放個減振環,共振就會少很多,sustain 就會短很多。
我很好奇,小巨蛋一萬個觀眾,有的跳,但有的站有的坐有的在走,加上南京東路敦化北路上的車在走,底下捷運在走;再加上觀眾連拍手都拍不準了,不可能同時起跳同時落地,從我學到的知識這些都是能量抵消減少共振的因素,加上能量傳遞介質固體優於液體優於氣體,小巨蛋到他家之間並不是一個連續固體,中間還有液化的土壤,這能量到底是怎麼傳遞,讓近的沒感覺,卻會讓距離超過 500 公尺的房子有他們說的如此可怕的振動?
好希望 Discovery 能來台北研究研究,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讓震央的人感覺不到震動。
如果一座現代化鋼筋混泥土結構的小巨蛋,不能承受觀眾的跳動,那花 50 億蓋它要幹嘛?拿一座現代化鋼筋混泥土結構的小巨蛋,跟一百年前的鐵吊橋相提並論,我好奇的是背後的目的是什麼?我也好奇,那怎麼 Madonna 那場觀眾跳成這樣,卻沒超過?沒見里長夫人出來下跪。
再加上作者這篇文章拿老鼠會的詐騙集團來類比演藝圈的藝人,一下筆,就是把藝人形容成「囂張跋扈的藝人」、「有錢的王八說話聲音大三倍」、「腦殘的無賴」、「有錢就能任性」,卻隻字未提公共建設是否有缺失?是否有改善的空間?不禁令人覺得事情不單純。
工程的問題,還是要用科學來解決比較實在。
工程的問題,還是要用科學來解決比較實在。
工程的問題,還是要用科學來解決比較實在。
套句原作者的話,別有用心的屁話就別當真了。
作者:資深舞台音響技師吳育彰,參與眾多樂團、藝人現場演出舞台音響工程規劃。
※ 內文經 Blow 吹音樂排版編輯,原文發布於吳育彰 Facebook 個人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