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0・議題

想在中國發唱片?一篇看懂中國審批制度

對獨立創作者來講,最為重要的只有兩個事情:演出、唱片。上回說到台港獨立樂團藝人到中國大陸演出上的種種繁複程序與困難,那麼發行唱片是否相對容易?可惜答案是:更困難、更複雜。

與現場演出一樣,台港獨立單位到中國大陸發行唱片,同樣需要經過中共政府的報批程序。有所不同的是,獨立單位演出,大多是去小型 Live House,上次說到其實很多台港單位演出都是沒有報批、偷偷私底下演出的狀況,坦白說在某些城市、場地,因為各種原因(活動涉及人數、場地與政府關係),政府多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存在著很多灰色地帶,就算不報批演出相對地抓得不會那麼嚴格。但是,唱片發行無一倖免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查核,沒有甚麼灰色地帶。

唱片發行屬於文化出版事業,要在中國大陸「出版」,負責審批查核的與娛樂演出一樣,同樣是中宣部與文化部,兩部的職權與工作綱領之前詳細解釋過不再重覆。所謂的審批查核,是對該張唱片的內容進行嚴格審查,「內容」指的不單是歌詞、意識,還包括封套美術設計這些非音樂內容事項等等,是整個產品的嚴格審查,審查的標準當然是根據兩部門的規範。一般而言,「反馬克思主義」、「分裂顛覆國家」這些無容置疑是死罪一定不會過,然而中共政府對於「意識不良」的定義非常廣泛而且難以捉摸,有時候對性愛、宗教、政治等稍微有所涉及的,都不能通過審批。說到底,中國大陸對於藝術文化事業的開放程度與台港大有不同,以台港的標準套在大陸上,未免有點強人所難。很多時候台灣或香港版唱片與大陸版唱片有很多分別,某些歌曲被抽走替換,或者整個封面重做,時有發生,這情況尤其在流行音樂唱片常常出現。這對所謂「流行音樂」層面來講也許見怪不怪也無所謂,說到底很多流行音樂經營者自己本身善於「自我閹割」,作品的題材內容大多「平易近人」,審批對他們影響不大。但對比較「堅持」的獨立音樂人,要接受這種審批更改,恐怕大家都覺得難以接受。筆者親身的經驗是:筆者廠牌旗下樂團「飢餓藝術家」於2012年發表的專輯《夏娃。上帝之死》,曾經為大陸發行進行報批,可惜最終報批不過,不過的原因是:題材內容涉及不當宗教思想、唱片封套意識不良(封套的裸女形象),有關當局要求把「不妥當」的歌曲刪去,另外需要重做唱片封套,由於本人拒絕修改,唱片發行也只好作罷。

夏娃

台灣樂團「飢餓藝術家」專輯《夏娃。上帝之死》因為被裁定歌曲內容不當與唱片封套意識不良而無法通過審批

 

就算假設你的唱片「非常乾淨」可以通過審批,在大陸發行的繁複作業程序往往讓台港獨立創作者意志消沈。於大陸發行,台港人士並不能直接自行發行自行申請,而是必須透過大陸的發行公司進行報批與印刷,因為台港人士在大陸地區並沒有「工作身分」,只是單純的「旅客」,不能直接參與發行出版事業。在大陸發行出版,必須由大陸本地廠商申請有關部分的工作許可,得到官方的驗證准許,才可以進行文化出版事務。簡單說,台港人士要在大陸發行,必須要授權予大陸在地唱片公司進行唱片發行。一般大陸的代理發行商都有發行出版的報批資格,可是,又有多少公司願意代理發行台港的唱片?

激膚樂團

台灣樂團「激膚」首張同名 EP 大陸版唱片與台灣版的封設計完全不同

 

也許你會認為授權予對方發行唱片,發行公司可以從中獲利,這種有利可圖的事情他們當然願意做,但問題是,在權衡各種成本之後,這生意其實並沒有多少的利可圖。假設一組台灣獨立樂團要在大陸發行唱片,首先他要找到願意發行的公司,然後讓公司於大陸進行報批,在這之前,台灣樂團首先要在台灣進行「TACP」的認證。TACP (Taiwan Association For Copyrights Protection) 是「台灣著作保護協會」的簡稱,台灣單位要在大陸發行,首先必須替自己的作品進行版權認證,用以證明你是這作品的版權持有人。認證通過後,再把資料交給大陸方核實報批(由大陸唱片公司負責),一切都通過後,才獲得准許發行的資格,之後才能做真正的唱片發行。這一套程序異常複雜,當中涉及的樂團本身、大陸唱片公司、兩地政府的文書往來行政作業時間,往往一耗就幾個月。兩地同步發行造成的後果是:唱片在台灣地區老早就發行上架,但大陸版唱片晚了幾個月才上架,可是現今以數位為主的唱片市場,當你的唱片在台灣發行,不過幾天各大網絡數位平台已經聽得到下載得到,這樣你的大陸版唱片在過了幾個月後的時間,還會有人買嗎?大陸唱片公司在估計過當中的成本與收益,還會願意幫你發行嗎?尤其是那些非一線、非大紅大紫的新生代獨立樂團,他們在大陸的知名度很有限,更難讓大陸唱片公司願意代理。最重要是,這套發行程序,對流行唱片圈來說可謂駕輕就熟,而且大型唱片公司都會有專門的行政團隊負責,兩地同步發行並不是難事。但對那些沒有唱片公司背景、除了音樂創作外還要身兼幾職的獨立音樂人/樂團,加上自己本身可能已經有一份正職工作,他們能夠投放多少時間去處理這些行政工作?

TACP

TACP 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

 

就算你克服了繁複的行政作業程序、就算真的有大陸唱片公司願意負責代理發行,到最後很可能你自己也不想發了。為什麼?這全因為唱片的品質以及唱片利潤的分配制度。獨立創作者在台灣香港發行唱片,大多是在製作好唱片後,隨即自行印刷唱片,然後交由本地代發公司負責發行上架,或者自己與各唱片店洽談,自行上架唱片自己統計。當中的重點是,因為唱片由你自己印刷,品質自己可以監管;而因為唱片的貨源都在自己手上,銷售數字與利潤可以掌握清楚。

可是,在大陸發行唱片,你不能直接把你印刷好的唱片寄給他們(仔細說其實這做法可以,但並不可行,後面再詳述)。在大陸發行,方式是:授權予大陸唱片公司進行印刷與發行,意思是大陸公司獲得你的版權後,再在當地印刷「大陸版」的簡體字唱片,發行後根據比例與創作者分享版稅。這衍生的問題是:唱片印刷的品質、發行與銷售數字。因為唱片由大陸唱片公司出資印刷,在商言商,對於銷售量有限的獨立樂團,你認為他們會找成本高品質高、還是成本低品質低的印刷廠商?事實上市面上看到很多大陸版獨立唱片,很多都是粗製濫造、音色差劣的作品,連本地人都不想購買(事實上大陸民眾一般都對海外版唱片趨之若鶩),很多台港樂團為了不想砸自己招牌,都放棄正規的大陸發行,寧願在每次大陸巡演時,帶上自己的台港版唱片販售,樂迷也已經習慣這種方式。其實大陸不是沒有好的印刷廠商,工業重鎮廣州與深圳有很多優秀的唱片印刷廠商,品質甚至比香港台灣更高、成本更低,很多流行唱片也在兩地印刷出版。但對於印刷量與銷售量都不高的獨立樂團,大陸發行商沒有理由要投資更高的成本去做獲利低風險高的生意。另外,由於大陸版唱片的印刷生產由大陸唱片公司負責,老實說印了多少張,樂團自己根本很難知道。他告訴你印了1,000賣了100,分給你100張的版稅。但可能事實上印了5,000全賣光了,山高皇帝遠你要查也無從入手。當然這是個極端的例子,但重點是「透明度」這事情,在大陸的唱片業合作關係是極難達到的,雙方靠的,完全是單純的信任。

除了由大陸代理印刷大陸版唱片,其實還有另一種發行方式,台港唱片也可直接運送到大陸進行報批發行,然而這種進口版唱片發行,對獨立圈來說其實並不可行。也許由樂團本身提供唱片予發行商,在發行量與銷售量可以掌握更多(你給了發行商多少唱片你自己知道),但重點是報批的問題沒有解決,進口台港版唱片還是需要報批。再者,為了提供唱片與大陸發行,樂團自己本身需要印刷更多的唱片,這造成成本上的上昇。進口版唱片發行,大多只適用於日韓歐美流行藝人(於大陸沒有代理商),獨立樂團如果用這種方式發行,實在得不償失。

讀者們可能很疑惑,以上的問題難道大陸樂團不需要面對嗎?為什麼近年越來越多大陸獨立唱片發行,甚至發行到台灣香港?其實這因為大陸的獨立圈生態跟台港兩地大有不同。大陸獨立樂團/藝人,達到能發片程度的,大多都簽給獨立唱片公司,由公司負責處理活動及唱片發行事宜,那些發行的繁雜事宜都丟給公司負責,而且因為這些在地公司每天都在做同樣的事情,工多藝熟自然瞭解當中的巧妙。大陸的獨立唱片公司多如天上繁星,近幾年更是發展越來越迅速,反觀台港兩地所謂的獨立唱片公司寥寥可數,獨立音樂創作者佔了大多數都是自己處理發行事務(這是因為台港兩地發行事務相對容易處理),這種「全獨立」的身份要進入大陸的複雜市場,自然是倍感困難。而且大陸樂團本身在大陸一個客觀條件相對嚴苛的情況下進行唱片發行作業,來到台灣香港兩地相對寬鬆「自由」的地方,自然輕鬆多了;反之台港單位要去符合大陸的條件,難度倍增。

近年數位音樂漸漸取代傳統實體唱片,確實一眾大陸音樂平台如蝦米、豆瓣、酷我、看見等等,使用者異常龐大,大陸樂迷也習慣了在網絡聆聽音樂,這些跨地域與零成本的發行平台,是否台港獨立創作者進入市場的契機?下回再談。

※ 本文為「專欄」文章,觀點、言論與圖片皆不代表吹音樂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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