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臺灣只有三家電視台、三個報紙及一個廣播電台,媒體環境及資訊傳播非常單純,唱片公司在一定的預算之內,就能夠涵蓋所有的媒體。這種所謂 TOP-DOWN 從上到下、烏雲蓋頂式的傳播方式,造成消費市場集中,唱片的宣傳皆能達到一定的效果。
至90年代開始,網路普及之後,使訊息的傳播更加複雜,透過網路與全世界連結,人們不再接收同一個資訊,轉為尋找自己有興趣的資訊,MP3完全改變人們聽音樂的習慣。面對這樣的環境,傳統的唱片行銷手法效果大不如前,全球化的影響使人們樂於接受各種類型的音樂,從此市場開始分眾化,人們的音樂品味逐漸多元,音樂人該學習如何在資訊爆炸的年代,為自己找到一套經營的法則。
音樂人向前走 不二法門做好自我經營
「網路是獨立音樂人最主要的曝光平台。」從網路社群的經營開始,如:FB 粉絲頁、架設網站、線上試聽、Youtube 影片…等,藉由發表作品嘗試找出自己的聽眾。接著開始舉辦小型的現場演出,好的表演不但可以穩固原本的粉絲,更能吸引新粉絲。現場演出完後,再回到網路上和粉絲持續互動交流,接受粉絲對表演的評價與反應,並調整腳步。雖然剛開始只能接觸到少數的族群,但現場和網路來回的交流,卻能形成藝人和粉絲間非常緊密的情感連結。這與傳統唱片 TOP-DOWN 的行銷模式完全不同,而是由地下生根,藉由這一小群粉絲的口耳相傳,一傳十、十傳百,在網路及現場演出之間,慢慢生長茁壯、發酵並擴大。
在網路時代,唯一不被取代的就是現場經驗
有別於主流市場以唱片為中心,獨立音樂人在不被大眾認識且缺乏銷售通路的狀況下,反而要採取「以藝人為中心」的經營模式。先藉由文字、美術視覺和影像…等行銷技術(know-how),讓大眾更了解每場表演的概念,並確保演出成功,以形成好的口碑,再來發行專輯。
在全球化影響之下,現今的消費者對音樂的品味變高,加上傳播方式的轉變,消費者每天面對的資訊量過於龐大,對於網路上唾手可得的音樂資訊,若不是死忠的粉絲根本不會去買專輯。但是,現場演出就不同了,從場地舞台的氛圍、現場音樂的律動、藝人在舞台上的神情、觀眾的歡呼聲以及台上台下的互動…等,這些現場經驗都是網路無法提供的。
粉絲的數量 決定營運的規模
當獨立音樂人累積一小群死忠粉絲後,就能藉由現場演出的票房拆帳、小型商演及音樂祭演出…等,得到些許收入。在這階段如要持續成長,A&R 及演出經紀人是相當關鍵的角色。A&R 必須善用文字、美術視覺…等來行銷樂團,演出經紀人則幫忙安排演出,以尋求更多的收入來平衡樂團發展的費用,並且創造更多與觀眾接觸的機會。在累積了足夠的粉絲之後,可以舉辦300到500人的小型專場演出。
若能運用身邊資源,把事前宣傳及現場演出的美術及影像品質作出來,讓演出能有好的票房,並形成好的口碑傳播出去。若能把300到500人都變成忠誠的粉絲,就有繼續發展的動能。獨立音樂的發展模式就是藉由這樣循環,緩慢但深入地從地下一步步向上擴大,持續成長。
本文章引用於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TAVIS.TW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