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舌巨星 Jay-Z 日前(6/18)在紐約控告他的廠牌 Roc-A-Fella Records 共同創辦人 Damon Dash,逕自以 NFT(非同質化代幣)形式兜售他的首張專輯《Reasonable Doubt》。Roc-A-Fella Records 發出聲明表示,這項 NFT 拍賣原計在 6 月 23 日於 SuperFarm 上舉行卻被終止後,Damon Dash 仍持續尋求其他合作平台買家。
根據 Music Business Worldwide 報導,在長達 39 頁的法律文件中明確指出,Jay-Z、Kareem ‘Biggs’ Burke 與 Damon Dash,三位創辦人所持有的 Roc-A-Fella Records 股份,各占三分之一。而 Damon Dash 所持有的比例,並不足以讓他擅自兜售這張專輯;「關鍵而簡單的一點是,Dash 並不能販售他所沒有的東西。這類銷售嘗試,等同他挪用公司資產,破壞了他對公司的信托責任。」
事發後,Damon Dash 也發出聲明回擊,表示廠牌提出這項訴訟毫無益處(meritless)且扭曲事實,並澄清自己並不是要賣整張專輯的 NFT,而是他所擁有的那三分之一的股東權利,且此舉並不會影響 Jay-Z 所有的專輯著作權。「在我們的協議裡並沒有禁止我或者 Jay-Z,販售我們自己所持有的 Roc A Fella Records 股份,也就是那一家擁有《Reasonable Doubt》的公司。」他接著提到:「這類交易天天都在發生,就像今年三月的時候,Jay-Z 也曾提出一個我無法接受的價錢,說要買下我所持有的三分之一股份。」
1996 年的《Reasonable Doubt》是 Roc-A-Fella Records 發行首張專輯,也是讓 Jay-Z 一鳴驚人之作,合作對象包括 The Notorious B.I.G.、Mary J. Blige、DJ Premier,可謂東岸 Mafioso Rap(黑手黨饒舌)代表。黑白專輯封面上,Jay-Z 西裝鼻挺夾著一支雪茄的形象可謂經典。事實上,Jay-Z 也在同一周的加州控告封面攝影師 Jonathan Mannion,在未經他的同意下使用他的肖像權與名字自利。
NFT 作為數位收藏銷售機制,於今年二月掀起一波熱潮,在國內外音樂產業也有音樂人與平台爭相投入,包括:馬念先、血肉果汁機、朱約信、林理惠等獨立樂人,接連與 Fansi、OURSONG、OpenSea 等平台合作。然而近期已有越來越多關於 NFT 的爭議,5 月時,將 NBA 球員的高光時刻製成 NFT 球員卡銷售的 NBA TOP Shot,才被控告說其 NFT 是未註冊的證券。而在音樂產業較常見爭點則包括「誰才擁有原創權」,當今巨星的暢銷歌曲經常是由多人合力完成,光是詞曲就可能有三、四位以上的作者,歌曲的 NFT 收益該不該與他們拆分?拍賣前需不需要他們同意?都是未定之事。Damon Dash 以《Reasonable Doubt》的 NFT 之名,拍賣自己的股份也包含類似問題,而美國法院的裁定勢必會為 NFT 的銷售模式劃下部分邊界。
當音樂產業因為疫情衝擊,開始思考線上收入的各種可能,圍繞在 NFT 周圍的絕望、慾望與名人淘金潮,將會為這項機制帶往何方,肯定是所有關心這項新興的數位收藏模式者,在諸多天價交易金額之外,必須同時看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