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為了宣傳即將上映的《電影配樂傳奇》,更希望藉此機會連結台灣在地的音樂創作人,提供相互交流的管道,翻面映畫 B-side Film 舉辦了五場電影配樂系列講座,邀請七位配樂師分享自己的創作經驗與心路歷程。
有別於前兩場講座以兩位講者對談方式進行,第三場由音樂詩人雷光夏獨挑大樑,一向低調、不常在公開場合演說的她,這次從自己童年接觸電影配樂的感動說起,並逐片分析《南國再見,南國》、《第三十六個故事》與《迴光奏鳴曲》的創作想法,甚至搶先播放了下半年度才會上映、由蕭雅全執導的新片《范保德》之主題曲!
由於父親雷驤是一名兼具作家、畫家與紀錄片導演身分的跨領域創作者,雷光夏從小耳濡目染,聽著父親將各種風格的音樂搭配到影片中,覺得新鮮有趣;高中時聽了坂本龍一替電影《俘虜》所做的配樂後,更立定志向要用電子合成樂器創作。
大學畢業後,雷光夏沒有找工作,而是窩在家裡不斷地做音樂,她對自己的夢想與目標十分堅定,但周圍的人卻不免替她擔心。那段埋頭苦幹的時期,她創作出電影《南國再見,南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歌曲〈小鎮的海〉。
「原本是侯孝賢導演找了林強做(配樂),然後林強又找了我、濁水溪公社、彼得與狼和趙一豪,大家一人丟個兩首給侯導決定哪一段要用在哪裡。當時他想要邀〈老夏天〉和〈小鎮的海〉兩首歌,我原本還不想兩首都給出去,因為想收錄在自己的專輯中。但後來還是都給了。」當雷光夏發現〈老夏天〉竟然被當作流氓大哥(高捷飾)的出場音樂時相當意外:「這麼文青的歌原來可以這樣用喔!」
「你必須放掉很多自我,才有可能更貼近電影的世界。」相較於做自己的作品,配樂比較像是去模擬劇中角色的情緒,去想辦法符合導演的需求,對雷光夏而言,不用把自己的人格灌注在音樂中是一件快樂的事。「我覺得跟別人合作很有趣,」她笑說,與別人合作時自己大多會採取比較退後的姿態:「但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好像還是很怕我。」
在製作《第 36 個故事》配樂前,雷光夏與導演蕭雅全已合作過多部廣告,與電影不同,廣告配樂很重視時間和訊息傳達的準確度。接下《第 36 個故事》的配樂後,她和另一位共同製作人侯志堅為了跳脫被形式侷限的思維,找了徐千秀和池田欣彌,四個互相不熟識的音樂人在拍片的咖啡館中,拿了琴就開始隨意彈奏,像爵士樂團那樣 jam 了三、四天,將錄下來的所有音樂段落都交給導演。
「這也算是個特例,不從導演提供的想法出發創作,而是由音樂帶領。」雷光夏笑稱自己很幸運,有機會玩很多不同的創作方式。《第 36 個故事》不只發行了原聲帶,還獲得第四十七屆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更有趣的是,這組人馬後來因為玩得太開心,還真的組了一個樂團到處表演!
《迴光奏鳴曲》是雷光夏卡關最久的作品。一開始她對題材很有興趣,卻對音樂的想像一片空白,做了很多版本但導演錢翔都不滿意。「我原本想做成比較黑色幽默、酷酷的感覺,但導演卻說音樂中沒有激情。」
由於劇情描述女性慾望的覺醒,女主角在面臨更年期的孤獨無助狀態時,寄情於探戈舞蹈,因此雷光夏後來特別找了一位維也納的小提琴手,在自己編寫好的探戈節奏中即興演奏。講座現場播放了四段當時的錄音,分別使用在電影的不同橋段,雷光夏感嘆地表示,自己當時正處於低潮,創作不出任何東西,但聽了小提琴的演奏後,深深感受到做音樂就是要自得其樂啊!「真實樂手能表現出的感情是無可取代的。」
同場加映:有問必答 Q&A
Q:將電影配樂收錄在自己的專輯中,會有版權的問題嗎?
雷光夏:因為台灣電影預算有限,通常是我們(配樂師)會擁有配樂版權,但授權電影永久使用。當我要將電影歌曲收錄在自己的專輯中時也會跟監製說,對方通常也都表示沒有問題。
查拉(翻面映畫主理人)補充說明:這是台灣解決電影預算不足的做法。但其實在國外電影工業成熟的環境下,版權是歸電影的,如果創作者要收錄在自己的專輯中,反而要跟電影方購買回來使用。像我們(翻面映畫)從買《電影配樂傳奇》到交片等了一年,原因就是製片方要解決聲音和影像的版權問題。
Q:創作重複性太高怎麼辦?
雷光夏:做自己的創作時,寫歌通常是發自內心,你覺得把自己的心安放在哪個地方最幸福,就會寫出那樣的歌。所以我覺得變化也不用強求,因為你也無法對自己不誠實。反而做配樂是去創造一些改變的機會,拿掉很多自己,去做不一樣的嘗試。
其實,只要可以做音樂的任何一個面向,我都覺得非常享受。當你聽到自己寫的東西變成真實的音符時,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取代這種真實的快樂;只要能跟玩音樂的人一起做些什麼,那種快樂是很簡單、很純粹的。音樂從來沒有遠離,它可能有時候會被一些東西遮蔽,但只要你拿掉那些遮蔽物,它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