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人物

超越類型,但依然符合 淺談金音獎的類型定義之爭

從爵士獎項爭議談起

〈身體〉入圍最佳爵士單曲,是金音獎提名引發的最大爭議。

從制度面來說,金音獎分成初審複審與決審,初審時由評審透過線上投票,累積分數後取前段進入複審。〈身體〉一曲在複審中(不記名投票)通過,票數高到直接進入提名(決審)名單無需討論,章程上不能翻出名單外。

也就是說大象體操這首單曲其實並未經過什麼討論,就直接被送進決審。就投票共識而言,通過初審與複審,這首單曲是評審共識,無庸置疑。

決審時,評審針對專輯與單曲「是否為爵士」進入討論。不只大象體操作品被質疑「不爵士」,亦有其他被提名者被資深老師認為「不爵士」。最後這幾張作品都沒有得到獎項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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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爵士」的弔詭

筆者並非長期耕耘「爵士」樂者,對於「是不是爵士」,老實說,比較沒感覺。我沒有那麼多老師需要面對與得罪。就作品而言,這個獎項要鼓勵的是具有爵士樂精神的作品,還是本格派爵士樂?或許是因為不太喜歡定義(或不知道怎麼定義)何謂爵士,我比較就聲響元素上是否包含爵士元素與氣味,做投票參考。

所以在我認為,大象體操入圍並無不可,初審與複審時我的票也都有投給這首單曲。我認為它在精神面上具有爵士音樂精神。Math Rock 與自由或融合爵士的交織,本來就蔚為風潮,以此美學精神面向為獎勵標準,在我心中,反而突破金音獎提出類型音樂獎卻每年都被困在「這張作品是否夠格」的窠臼。

即使金音獎已經把類型分得蠻清楚,可其實究竟身為評審或聽眾,我們如何去思考這是不是民謠是不是電音是不是……就連比較容易取得共識的「搖滾」,整個評審團對於搖滾的定義也個人相差甚遠。

當然可以去問,那評審憑什麼去判斷什麼是爵士?

身為評審,我也覺得我沒資格評很多獎項,但既然進去開會,我希望的音樂範圍能夠不那麼侷限,帶著我自己的美學觀感去開會,極有可能也無法說話,無法說服他人,依然要接受共識。

沒有一個評審什麼獎項都「懂」,可是票還是會投。在我看來今年大象體操的入圍,有爭議但不是笑話。他們選擇以這首單曲報名爵士單曲,評審若覺得不宜,可以讓它連初審都不過,但事實上投完票,它是直接進去提名名單。

報名機制上,通過資格審查的作品就有資格角逐,「是不是爵士」本就要由評審說了算。

我個人無法接受的說法是,在討論爵士專輯與單曲項目時,我不斷被老師灌輸什麼是爵士什麼不是的觀念。

美學擴展於融合年代的事實

從我比較理解的搖滾與電音來說,九零年代中末期,整個英國都在瘋狂電音與搖滾的融合(The Chemical Brothers,Prodigy 帶領起 Big Beat 風潮,甚至當然大衛鮑伊與 U2 等本格搖滾樂都向電子實驗聲響探索)到底什麼是搖滾什麼是電音漸漸沒有那麼強烈的分野,再往前算,Happy Mondays 在我心中就符合電音專輯的美學企圖。兩千年後,眾多符合電音也符合搖滾的樂團大鳴大放,甚至加入了後搖滾與迷幻搖滾的元素,加上民謠也不奇怪,他們若來報名金音獎,難道選一個報不可以嗎?我再次要說,評審兼負的責任不是去想出了會議室會不會被幹譙,而是,我們的觀點是什麼?

Primal Scream 是電子還是搖滾團?Four Tet 是民謠還是電音?Mouse On The Keys 是 Fusion 爵士還是實驗搖滾還是?Robert Glasper 是爵士還是靈魂還是嘻哈?James Blake 是極簡電音還是電音民謠?

以上我統統無法以單一類型來分,當然只要有獎項,他們都可以報啊!隨著評審的認定與觀感,去接受或不接受他是不是什麼類型,提出解釋與看法,不是比去界定到底什麼是什麼來得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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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太多音樂無法說是本格派或者純正。但因為它長得不像以前的東西就覺得它不能被分到某類型,那我們需要類型音樂獎項,難道是斷手斷腳,限制大家只做本格派的東西?

我不覺得大象體操報名此項有誤,提名也無不可。如果說,在新時代裡,我們希望樂團透過各種方式穿越既定模式迷思,這樣鼓勵一個非本命本格,卻也並非投機心態的音樂可能性,何況這是世界潮流已經好多年,難道剛講的那些大團來到金音獎,全部都要因為不夠純正而被刷掉?

我無法接受這樣的事情。

千迴百轉,存乎一心

就像,很多人說王榆鈞的作品怎麼會是「最佳民謠專輯」?我覺得這不是 why not 可以解釋的。兩千年之後,從老將到新人在民謠上的追尋,會發現糟糕,那誰算民謠?Neil Young 近年作品更像是迷幻搖滾不是嗎?Sufjen Stevens 或 Devendra Banhart 的東西裡什麼元素都有,且時常喧賓奪主不是嗎?英國 New Acoustic Movement  時每個長得也都不一樣啊!美國音樂媒體歸類 Weird Folk 時,難道每張作品都是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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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Bob Dylan 在《Morden Times》專輯中較為新穎的唱法,是不是民謠?

身為老師之前,身為評審之前,身為臉書大大前,我們首先要喜歡音樂,然後提出美學觀點。再考慮這樣會得罪誰。

不要再要求作品都要是一個樣子才能得獎,夠好,符合這類音樂的與會與精神意旨,不管用什麼形式錄音或者發表呈現,能不能就開放一點,給他肯定?王榆鈞的作品很像劇場配樂,或者有很多電子元素,所以不是民謠?

哪有這麼多「不是」?要說不是,請舉證哪一個條文規定音樂只能一個長法?

又有哪一個條文規定評審必須要非常謹守本格派分際?

其中拿捏與共識,人人有責,而金音獎需要的論述與解釋權,為什麼不見了?

如果評審是打卡,任務結束無需再進一步說明,甚至為了怕得罪本格派而畏縮,台灣的音樂什麼時候才可以真的打破籓籬?

金音獎都不限語言了,沒有演唱項目的競逐,所有音樂的分類型在我看來都是便於理解,不該是核心所指。便於理解的分類拿來說「是或不是」,誰說了算?

我不覺得我說了算,但我願意舉證說明我自己的美學看法,我鼓勵各種樂風相互融合與自由。

很多音樂超越類型,但依然符合該類型的精神。

作為一個評審,我想要更加鼓勵這樣的作品與企圖。否則,請在資格審時從嚴,直接把沒資格的刷掉。提名或得獎不是歷史共業,有時候是心態的自由與否,以及論述能力上的匱乏。好的音樂需要被好的論述肯定。一個房間裡可以決定的得獎者,就要由房間裡的人說明,每一年都會有新的評審團產生,每一年,評審都應該提出說法,針對獎項的精神與得獎理由。出了房門,若怕被攻擊或者聲譽掃地,請在房間內用力的疾呼,說服彼此。而不是把問號留給大眾。

每個評審的責任很大,只要願意把這件事情看得很重要。


 

第五屆金音獎評審名單(初審至決審同一批)

評審團總召:劉天健

評審委員:丘克俊、王豫民、林正如、傅薇、曾長青、陳柔錚、何欣穗、姚可傑、韓羅賢、周恆毅、簡孟頤、黃中岳、劉兆洪、王希文、左光平、林志峯、邱立崴、陳柏州、蔡科俊、陳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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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