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新聞

第 28 屆金曲獎首設年度專輯獎 12/1 起開始報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今(23)日公布第二十八屆金曲獎獎勵要點,並訂於 105 年 12 月 1 日至 106 年 1 月 4 日受理報名,凡於 105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行之作品均可參賽,另「特別貢獻獎」推薦時間則至 106 年 5 月 8 日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或推薦。

影視局表示,為促使金曲獎朝向以音樂本質作為競賽基礎之發展,經參考美國葛萊美獎(Grammy Awards)獎項設置方式,第 28 屆起於演唱類增設「年度專輯獎」,該獎項將受理不拘語言、類型之各類演唱專輯,且無論是否報名國語、臺語、客語、原住民語之各專輯獎項,均可報名「年度專輯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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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局並表示,為使金曲獎更符合數位化發展趨勢,自第 28 屆起並全面開放數位發行之作品參賽,惟參賽作品需取得「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ISRC)並登錄報名系統,除有利於辨識該作品發行時間,並藉以鼓勵音樂工作者藉由歌曲之身分登記,保護著作權益;影視局同時提醒,倘作品有以實體發行者,仍應以實體作品報名。此外,亦放寬報名作品可以用任何實體形式報名,不再限制僅能以鐳射唱片(CD)規格參賽。

影視局另表示,本次修正並包括將「最佳年度歌曲獎」名稱改為「年度歌曲獎」;「最佳專輯包裝獎」名稱改為「最佳專輯裝幀設計獎」。

第 28 屆金曲獎報名作業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為:www.bamid.gov.tw),請各報名單位詳閱金曲獎獎勵要點暨報名須知,並連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內一併送交該局。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2)2375-8368 分機 1615。另第 28 屆金曲獎頒獎典禮訂於 106 年 6 月 24 日在台北小巨蛋舉行。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產業局公告頁面: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3204,c287-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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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鑫